【案例】
2024年5月初,万某某、陈某某二人为赚钱便商定合伙开一个麻将馆来收取台费,后陈某某租赁其朋友闲置的房子用来开麻将馆。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4日,两人召集身边的赌友前来赌博。其间,万某某、陈某某组织十余名赌博人员在麻将馆内打“红中”麻将,万某某向每人每场收取40元台费,并提供免费茶水。在聚众赌博期间,两人共计抽头渔利14000元。靖安县公安民警将二人现场查获,并抓获涉赌人员数名,依法扣押涉案麻将机、赌资等。事后,二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分析】
麻将作为一种娱乐消遣工具,如果娱乐过度,极易涉嫌赌博犯罪。开麻将馆,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和工具,并从中营利,抽取台费,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判断在居民小区经营麻将馆、棋牌室的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犯罪,除了要看是否抽头渔利,还要看参赌人员范围、场所规模、赌资大小、场地费收取等方面情况。“十赌九输”,赌博、开设赌场害人害己,组织、参与赌博不仅违背社会公德,更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