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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宜春日报

关于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日期: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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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弘扬厚养薄葬观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文明健康、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氛围,现就中心城区清明节禁燃禁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提倡文明祭祀。树立爱老孝亲、生前尽孝理念。推行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丧事简办。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纸钱进入公墓区,提倡鲜花代替塑料花。严禁在公墓、林区、小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合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严厉禁止封建迷信活动。提倡简祭、薄祭、居家祭奠和网上祭奠,倡导通过植树、种草、献花和诗赋、祭文、踏青、家庭追思会等生态低碳环保的祭扫形式寄托哀思。党员干部要带头禁燃禁放、推动殡葬改革。严禁公车扫墓,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

2.倡导错峰祭扫。4月3日至4月6日祭扫期间,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把握祭扫人数变化规律,方便广大市民开展祭扫活动。广大市民、驻宜部队、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安排祭扫、追思英烈时间,尽量避开祭扫人员和车辆高峰时段、减少祭扫逗留时间。

3.实行交通管制。鉴于清明期间市中心城区学府路、仙月路祭扫主干道人流量多、车流量大,4月3日至4月6日所有祭扫车辆必须听从交警统一指挥,不得进入仙月路(即铁路道口至320国道连接处),且按指定地点停放;大型货车、客车(除公交车外)不得进入学府路(沙背桥至320国道路口)。

4.鼓励乘坐公交。为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祭扫,市公交公司将根据清明节的客流特点,增加5路、8路公交车开行班次,及时输送、疏散祭扫出行高峰人流。请祭扫人员尽量乘坐公交车出行,少驾或不驾私车,避免交通堵塞,影响出行安全。为确保车辆及乘客安全,请广大市民切勿携带烟花爆竹、纸钱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5.确保防火安全。切实做好清明祭扫期间防火工作,明确防控责任,加强火险预警,加大巡查密度。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纸钱进入公墓园区、烈士公园,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在公墓园区、烈士公园周边所携带的烟花爆竹和纸钱等,必须由清明文明祭扫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6.维护祭扫秩序。仙月路全路段、学府路(沙背桥至320国道连接处)及千秋墓园大门口严禁摆摊设点,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纸钱等物品。纪委监委、宣传、网信、民政、卫健、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交通、综合执法、林业、市监、住建、团市委、教体、退役军人事务、宜春学院、凤凰街道、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宜春经开区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疏导交通、加强执勤,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主动热忱服务,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祭扫活动文明和谐有序。

特此通告。

宜春市社会事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