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十条意见”保障残疾人权益
日期:03-25
本报讯 记者谈维博报道: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日,市残联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十条意见》),为全市17万持证残疾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十条意见》涵盖了建立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及办案协作等多项机制,旨在加强市残联和市检察院的深度合作。双方将定期共同分析残疾人权益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在公益诉讼方面,《十条意见》强调常态化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确保残疾人能够平等享受公共法律服务。对于合法民事权益受侵害、诉讼困难的残疾人,将提供民事支持起诉“一站式”服务,帮助他们解决不会诉、不敢诉的难题。
此外,《十条意见》还特别要求加强涉残疾人案件的司法救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便利,协助他们获得应有的司法救助。同时,双方将联合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保护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廖哲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与残联的社会服务优势相结合,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权益保障。”
市残联三级调研员金再生说:“这十条意见是对残疾人的重要支持。残联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法律的保护。”
《十条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市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市残联与市检察院将携手共进,不断探索创新,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每一位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