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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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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深化改革推动林业提质增效

日期: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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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黄文华 记者邬文名报道:近年来,宜丰县林业部门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的前提下,深度开展采伐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满足林农、森林经营者的林木采伐需求,激发社会资本“进山入林”的积极性,提升森林质量和经营效益。

该县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对采伐集体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足30立方米的,实行“告知承诺+简易设计”审批机制,由当地林业工作站负责审批林木采伐许可,切实解决林农小额采伐办证繁、办证慢问题。对发生森林火灾、气象灾害、水旱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的林木,在县域范围内不分类型统筹使用采伐限额,不占用乡(镇、场)采伐指标,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手续。放开人工商品林湿地松采伐审批,采伐木材及处理剩余物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并在山场改培针阔混交林。增强林农对林木的处置权,大幅提升森林经营灵活性,创造“愿造能采、伐后想造”的林业经营环境,有效激励经营者加大林业投资力度。

该县科学指导林农做好公益林的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严格控制天然林改造,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加强天然中幼林抚育,促进林木健康生长。同时,做大做优竹资源基础,通过采伐生长快、繁殖能力强、分布面积广的木油桐等速生树种,调整林分结构,确保竹林高产稳产;大力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积极改造提升低产林,对油茶林中针叶树种采取皆伐的方式,稳步提升油茶林质量。

该县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林木采伐指标,要求乡(镇、场)及时利用公示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对采伐限额分配、使用和采伐证申请核发等信息进行公示,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采伐管理更科学、更透明、更灵活。推行小片皆伐经营,以相对集中连片为原则合理规划和管理伐区,明确小片皆伐单宗连片面积不得超过15公顷,伐后及时更新造林。坚持“市场需求、林农意愿”原则,支持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编制集体林森林经营方案,对审核通过的500至3000亩森林经营方案的经营主体,一次性下达5年林木采伐限额,在保障采伐指标落实到户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林业项目,给予林农群众经营自主权。

该县强化伐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伐前采伐设计拨交、伐中监督、伐后质量验收等制度。建立采伐失信名单,将无证采伐、超审批范围采伐、毁林造林等行为人列入采伐失信名单,在采伐指标申请、林业项目落实审核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管,维护林木采伐管理秩序。鼓励和引导采伐主体签具承诺书,在采伐后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要求营造针阔混交林或阔叶纯林,并明确阔叶树混交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