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四、职业培训补贴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
2.补贴标准
(1) 培训后取得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 15 元/人·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0 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工种,依据专项能力考核目录确定。
(2) 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3)培训后取得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五级证书)的,按 15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4)培训后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四级证书)的,按 18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5) 培训后取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的,按 2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6) 培训后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证书)的,按 35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7)培训后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证书)的,按 5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3.受理单位: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育才生态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4.联系电话:
天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911626
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711901
海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812287
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820882
育才生态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0898-88707701
5.单位地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育才生态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二)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
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GYB+SYB 组合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六类人员以及按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其他人员;已领取我省营业执照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的人员。
2.补贴标准
(1) 参加 GYB 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应由人社部门颁发,或在人社部门可查询)的,按 3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2)参加 SYB 培训、GYB+SYB 组合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按 1000 元/人、13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3)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 1500 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系统使用费等)的标准给予补贴。
(4) 参加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 1200 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系统使用费等)的标准给予补贴。
(5)参加 IYB、EYB 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3.受理单位: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育才生态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4.联系电话:
天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911626
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711901
海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812287
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820882
育才生态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0898-88707701
5.单位地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育才生态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未完待续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