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对《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自2017年“试行”近九年后,海南全装修住宅管理将迎来全面升级。
《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的法律地位。针对隐蔽工程监管盲区,创新提出“举牌验收”制度,管线铺设、防水施工等关键工序须留存带特定标识的验收视频影像资料备查。样板房保留时间大幅延长,自交付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不少于1年,为购房者提供长期维权“参照物”。
针对排水串味、外墙渗漏等“顽疾”,《征求意见稿》在分户验收环节设置硬性门槛,交付前须开展隔声、防串味、防水等实体性能检测,实行“一房一验”。考虑到海南高温、高湿、高盐气候特点,要求材料选型必须适应环境,毛巾架、马桶等易腐蚀部件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安装时限及违约条款。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探索实施“工地开放日”和“先验房后收房”制度。业主可提前进入工地查验,交付前先行验房,建设单位须对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方可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时,建设单位须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载明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各参建单位信息。
为从源头规范市场,《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装修工程须与主体工程一并发包。同时,鼓励采取“标准化基础装修+饰面个性化定制+智能家居套餐”的交付模式,满足多样化需求。户内须设置入侵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等基本智能产品,鼓励预留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适老化产品设置条件。
据悉,《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鲍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