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父母可提取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日期:04-01
本报讯(记者 卢智子)3月3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子女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从4月1日起,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持其子女购买家庭首套房。
《通知》明确,新政策业务的办理对象为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其子女在海南省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二手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持子女购房。
需要办理该业务的缴存人可登录“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或在海南省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