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海平
食指上有根刺,我边洗碗边下定决心:“一会就用针挑出来,保准不带它上床过夜。”这符合我的性格,想到的事不去做到,着实难安。
缝衣针操作还没爱人熟练的我,果然连根刺都挑不出来,于是请他帮忙。近两年眼睛虽有不愿承认的轻度老花,这根刺他倒是看得清晰明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左拨右挑轻戳慢挤,眼看这刺好像昂首挺胸地站起来了,却始终不肯离开我的皮肉。
鲜艳的血慢慢地冒了出来,爱人轻声问我:“疼吗?”
“不疼!”我盯着刺毫不犹豫地回他。我们十九个月大的小儿,看得新奇不已,“啊啊啊”的强烈表达声,比我的回应活跃。看着爱人还在捧着我的手,小心翼翼地挑着,我早已失去了耐心。谁疼谁知道,伸出另一只手,毫不留情地给拔了。或者应该严格点来说,是撕了它占的那点皮。
当时不觉得疼,疼是后来才感觉到的。
我想,四十多岁的人了,连二胎都敢生,哪还能像小姑娘那样——去充分感知芝麻点大的伤口?于是,我开始照常忙碌,是那种一点成就感都没有的忙碌。比如收拾一地的玩具,去给小儿换尿不湿,问小儿饭还要不要吃,水要不要喝……
有时,有相熟的人,问我后悔生二胎吗?我都说“不后悔”。只有我知道,我是说给我自己听的谎言,这样才能骗得了自己继续向前走。这不像刺,可以咬牙切齿,跺脚忍耐,瞬间挑出,一周愈合。
第二日午后,在小儿睡着的时候,我无意间碰到了那根食指,居然是真有点疼的。然后,我像是恍然大悟,用力拍了自己的脑袋,惊叹:“哎呀我的天!这里其实没有刺,本不需要挑呀!”嗯,我太蠢了!忘记了这个结疤的伤口,是一周前在老家被门夹破过。昨天结了深色的疤,我却以为是刺……
因为昨天我修剪过几株月季,总以为月季上的刺,有可能遗留在我的手上,所以才有了“挑刺”的笑话。又尝了一回疼痛到结疤的过程,看到了自己刻骨铭心的蠢。
半年前,我曾跟爱人闹了一回别扭,觉得他的心里只有跑步,所有的时间几乎贡献给了他的爱好,却不能真正意义上帮我分担带娃,还名正言顺地认为——跑步是给我们的很多个生活仪式感。
可我快抑郁了,因为我也爱好跑步,却被娃绑住了腿。爱好一样,理解却不同,那种我佯装的大度,还会很支持和懂得让爱人去跑步,就像一根真正的刺,扎在皮肉里,如果不挑出,只会一直疼下去。
疼到不管不顾,看他跑步就烦,看他抱着手机聊跑步也烦。
这一次,爱人自己动手拔掉了那根刺,非常彻底。我们都过于倔强,没有好好交流一下刺的位置、深处,要怎么挑掉它,甚至请对方帮忙。我们都是血肉之身,有刺怎么会不怕疼呢?再相爱的人,也要多交流,千万别蠢到把小伤疤当作刺,再次用力挑破它,那是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