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儿: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根据本公司要求你偿还相关债务纠纷一案作出的(2013)城民二初字第935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截至今日,你未向本公司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任何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将上述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权利全部转让给了梁海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60035196801101139,联系电话13687516681)。现依法向你履行通知义务,望你接此通知后根据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积极向梁海生清偿全部债务。 特此通知。 三亚宏祥瑞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
王勇儿: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根据本公司要求你偿还相关债务纠纷一案作出的(2013)城民二初字第935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截至今日,你未向本公司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任何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将上述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权利全部转让给了梁海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60035196801101139,联系电话13687516681)。现依法向你履行通知义务,望你接此通知后根据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积极向梁海生清偿全部债务。
特此通知。
三亚宏祥瑞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