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委会中和村小组周边约725亩的矿区土地(东至新田坡,南至田边岭,西至中和溪边,北至中线公路田坎)为我公司所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我公司名下,属于国有资产,依法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凡擅自占用该片土地自建构筑物的行为须立即停止,已擅自建成的构筑物须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否则,我公司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海南大茅磷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委会中和村小组周边约725亩的矿区土地(东至新田坡,南至田边岭,西至中和溪边,北至中线公路田坎)为我公司所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我公司名下,属于国有资产,依法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凡擅自占用该片土地自建构筑物的行为须立即停止,已擅自建成的构筑物须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否则,我公司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海南大茅磷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