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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三亚晨报

以人社担当赋能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日期: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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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理论专刊       上一篇    下一篇

  ■ 杨 锐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出系列要求,为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社部门肩负着稳就业、保民生、促和谐的重要职责,必须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核心要义,紧扣海南自贸港建设要求,打造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具活力的人社服务体系,为自贸港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对自贸港人社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

  全会明确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大任务,为做好海南自贸港人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自贸港建设本质上是制度型开放的先行探索,而社会保障作为稳定根基、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和谐劳动关系作为营商环境重要基石,共同构成了支撑开放发展的“民生基础”。

  从政治维度看,自贸港人社工作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展现我国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通过个税优惠、就业补贴、创业扶持等政策红利吸引全球人才。主动对标国际经贸规则中的劳工标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创新探索,让“开放红利”同步转化为“民生福祉”,切实以人社领域的制度创新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从发展维度看,自贸港建设带来的新兴产业布局、现代化服务业发展及封关运作后的产业升级,既需要大规模技能人才支撑产业发展,也亟需高端紧缺人才引领产业突破,这与全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部署高度一致。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开放发展提供稳定环境,借助“互联网+监察+仲裁+劳动关系”等数字化平台,有效防范化解开放条件下的用工风险,实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协同发力,为制度型开放注入持续可靠的内生动力。

  从实践维度看,面对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型劳动形态、跨境就业的权益保障等新课题,自贸港人社工作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理念,也要大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国内其他自贸区创新实践模式,探索劳动保障数字化、公共服务模块化等新路径。通过推动就业政策与产业政策联动、社保体系与国际经贸规则对接、人才机制与市场需求匹配,让全会精神切实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人社实践模式,为自贸港建设筑牢民生根基。

  二、以全会精神引领自贸港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在行动,最终看成效。人社部门要紧紧围绕全会部署和自贸港建设需要,聚焦重点任务和关键领域,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十五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筑牢自贸港民生保障底线。全会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求实现就业质量的有效提升和就业数量的合理增长。在自贸港建设进程中,既要应对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常规就业压力,更要适应重点产业发展带来的结构性就业需求,必须加快构建“扩容、提质、稳岗”三位一体的就业促进体系。

  在扩大就业容量方面,对接自贸港“4+3+3”产业布局,紧紧围绕旅游服务、现代物流、数字经济、高新技术等领域,积极拓展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强化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破除制约创业的制度障碍,扩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推动构建“创业+产业+孵化”一体化生态链,让创业者在自贸港政策红利中实现价值。

  在破解结构性矛盾方面,聚焦热带高效农业、新型产业、跨境电商等领域,构建“产业导向、企业主体、院校支撑、社会参与”的技能培训体系,推广“订单式”“学徒制”“项目制”等培训模式,促进劳动者技能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同时,完善“智慧就业+基层服务”机制,探索建立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人力资源需求监测平台,定期组织“产业—就业”对接活动,实现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匹配。

  在稳定重点群体就业方面,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加强校园招聘、就业指导、创业扶持,鼓励青年投身自贸港重点产业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落实好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对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点对点”劳务协作,稳定务工规模和收入水平,推动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型。对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动态识别、分类帮扶、跟踪回访机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培训补贴等方式,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筑牢自贸港民生安全网。全会要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自贸港人员结构多元,涵盖本地居民、产业工人、高端人才和跨境就业者,必须加快构建更加灵活包容、高效便捷的社保体系。

  在完善制度体系方面,持续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好与省级统筹衔接,强化“保基本、兜底线”功能。推动社保制度提质增效,精准扩大参保覆盖面,重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群体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在巩固基本社保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鼓励用人单位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高职工养老保障水平。

  在增强基金安全性方面,探索建立“事前承诺—事中监管—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管新模式,提升社保经办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完善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系统数据核查与共享对比机制,不断丰富智能监控规则和业务应用场景。推行社保基金行政监督清单化执行模式,加强风险警示提示,落实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完善欺诈骗保行为惩戒机制,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守住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在优化服务效能方面,依托全国社保服务平台,深化“智慧社保”建设,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乃至“跨境通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拓展社区就业驿站服务功能,整合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业务,构建人社大数据平台,打造“15分钟人社服务圈”。在跨境就业管理、社保制度衔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人社领域改革示范品牌。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筑牢自贸港稳定发展底线。全会要求“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贸港建设以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基础,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相统一,为自贸港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制度机制协调方面,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监督,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持续深化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广,创新劳资沟通渠道,推动企业与职工在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等关键领域精准对接,达成共识,实现互利共赢。持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形成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共建共治共享的劳动关系治理格局。

  在化解劳动纠纷方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探索创新“互联网+监察”模式,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解雇等行为,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信用、招投标、融资等领域的运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形成震慑。优化仲裁办案流程,建立“互联网+仲裁”机制,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提高仲裁效率与公信力。

  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加快完善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业态的权益保障政策,明确平台企业、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合理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基本权益。探索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有效路径,切实提高参保率。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关系协调和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以实干担当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见效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人社系统必须强化政治引领、锤炼过硬作风、提升能力本领,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举措,确保全会关于人社领域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筑牢政治忠诚,把稳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社工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自贸港建设的实践要求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社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二)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发展合力。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政企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人社系统内部统筹协调,形成局党组、机关科室、局属单位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主动与住建、医保、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人社政策与人才政策、安居政策、教育政策有机融合,形成政策合力。深化政企对接,定期走访重点企业、产业园区,精准掌握企业用工和人才需求,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措施,让政策更对路、服务更精准。

  (三)锤炼严实作风,提升治理能力。围绕自贸港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对国际用工规则、自贸港政策、人社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打造一支“懂政策、通业务、善创新、敢担当”的专业化队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找准人社工作与自贸港建设的结合点、发力点和突破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把全会的宏伟蓝图转化为自贸港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作者系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