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施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A8片区路网四期项目,需对项目征收范围内坟墓进行迁移,根据《三亚市殡葬管理规定》(三府〔20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坟墓迁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A8片区路网四期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坟墓(注:椰林村三桥至椰林村椰子园路)。
二、迁坟期限
2025 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
三、补偿标准
迁坟补偿标准按照《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及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三届第9号)执行。
四、迁坟流程
(一)迁坟期限内,坟墓相关权利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三亚市海棠区椰林村委会联系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第二征地组进行登记,与征地组工作人员到现场共同确认涉迁坟墓位置、类别、规格等。
(二)坟墓相关权利人与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第二征地组对涉迁坟墓位置、类别、规格等确认无误后,坟墓相关权利人到三亚市海棠区椰林村委会与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征地组人员签订坟墓迁移补偿相关资料,经核对无误后支付补偿款。
(三)海棠区政府为坟墓相关权利人指定坟墓迁移具体墓址,坟墓相关权利人按期自行迁移。
(四)逾期未申报登记或迁移的坟墓,海棠区政府将负责代迁或深埋,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坟墓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阻挠政府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告同时张贴至相关村(居)委会并刊登于三亚日报。
(三)如有疑问,请联系三亚市海棠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第二征地组。
联系电话:
13697594285
13627598550
附件:权属信息示意图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