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日期:08-07
本报讯(记者 赵庆山)为坚决防范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海南省公安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年底在全省组织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摩托车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未悬挂号牌、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违规上高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重点查处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违规上高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的重点道路包括城市道路、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进出匝道口、农村地区穿村过镇道路、校园周边道路、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以及其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事故多发路段。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时段为“一早一晚”、周末、重大节假日、农村赶集日、民俗活动日、红白事和务农务工集中出行等重要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