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棠湾学院路市政道路一期项目征收范围内坟墓进行迁移,根据《三亚市殡葬管理规定》(三府〔2016〕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坟墓迁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海棠湾学院路市政道路一期项目海棠区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坟墓(注:进士中学东北面、田保生芒果园对面墓地)。
二、迁坟期限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3日。
三、补偿标准
迁坟补偿标准按照《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及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三届第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迁坟流程以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官网信息公开内容为准。
五、请坟墓相关权利人按期办理坟墓申报登记及迁移。逾期未申报登记或迁移的,海棠区政府将负责代迁或深埋,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坟墓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六、如有疑问,请联系三亚市海棠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5203008171。
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