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院巡回法庭进小区 现场宣判 3 起物业纠纷系列案
日期:06-17
本报讯(记者 吴英印)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小区,变 “坐堂问案” 为 “上门服务”,以巡回审判方式前往乐东黎族自治县某小区,公开宣判 3 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社区干部、物业公司代表、小区业主及周边群众到场旁听。
据了解,原告某物业公司因部分业主常年拖欠物业费批量提起诉讼,其中业主张先生以物业公司失管失责、物业服务不到位等为由提起反诉,双方争执不下。一审法院判决后,案涉各方仍有争议,分别上诉至三亚中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实地走访发现,案涉小区有 2000 多住户,纠纷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经全面审查证据、分析案情并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法官决定前往乐东某小区开展巡回审判并宣判。
巡回审判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以案释法,细致剖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及法律处理意见,并与社区干部、物业代表、旁听群众互动交流,现场解答涉物业费、物业服务等法律问题。法官表示,只有物业和业主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良好的小区秩序。
在场人员纷纷表示,“巡回审判 + 现场普法 + 多方联动” 的法治宣传方式十分接地气。下一步,三亚中院将在巡回审判工作中继续践行 “如我在诉” 司法理念,以实质解纷为导向,为辖区群众提供有尺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