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金艳萍因个人原因不慎把壹张由许昌市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票据(客户留存红联)丢失,票据编号为0013391,现声明作废。如因票据丢失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与许昌市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
● 王伟(身份证号:342622198912056873)将许昌鼎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收据遗失(收据名称:房款;金额:98486元;编号:5104500),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许昌鼎源置业有限公司无关。
●许昌泰智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4110020316359)、法人章(姓名:杨国甫,编号:4110020316363)各一枚,声明作废。注:本版声明、公告均属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