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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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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举行会议

日期: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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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胡晨 王金伟)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9月1日下午举行会议,听取关于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汇报,通过了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会议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白明星主持。

根据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市委《关于做好中共许昌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划分了34个选举单位,由这些选举单位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451名。

这次代表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所有代表都是严格按照党章和党中央有关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经过差额选举产生的。

这次选出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296名,占代表总数的65.6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2名,占20.40%;市以上先进模范人物55名,占12.20%;解放军代表8名,占1.77%。其中,工人15名,占3.33%;农民12名,占2.66%;新就业群体2名,占0.44%;女党员136名,占30.16%;少数民族15名,占3.33%;50岁(含50岁)以下332名,占73.61%;大专以上学历的447名,占99.11%。这次选出的代表是各地、各单位中党性强、威信高,在各自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体现了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全市34个选举单位选出的451名代表,均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关于做好中共许昌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符合代表产生程序和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