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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许昌晨报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示

日期:08-24
字号:大中小
版面: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机构管理与责任落实

1.落实主体责任: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护理、保安、电工、厨师等)的消防职责。

2.完善制度与预案: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针对失能、失智老人制定专门的疏散和转移方案,并定期组织全员演练。

3.加强值班巡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需双人持证值班);加强日常防火巡查(重点排查夜间、老人房间、厨房、配电室)和定期全面检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二、设施与场所安全

1.保障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绝对畅通,严禁堆放杂物、上锁或设置障碍物;确需安装防盗窗的,必须留有内部易于开启的逃生窗口。

2.维护消防设施:按规范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烟感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严禁遮挡、挪用或擅自拆除。

3.规范场所设置: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严禁设置在易燃易爆场所、厂房或商场内;厨房、配电室等设备用房应单独设置或进行防火分隔。

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1.规范用电: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穿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三无”电器及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暖器);电动轮椅、电动车等应集中停放、充电,严禁在室内、疏散通道充电。

2.严格用火:室内活动区域、居室、廊道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如蜡烛、蚊香需远离可燃物并专人看管);厨房灶具、油烟罩需定期清洗,燃气管道需定期检查,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取暖。

3.规范用气与危化品:厨房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内);氧气钢瓶需固定防倾倒、远离火源;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需限量存放,远离热源。

(时俊聪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