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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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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许昌晨报

群众安居有“证”守护

日期: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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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起初,我和姑姑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咨询,没想到真的就把居住权证明领到了手,而且办理速度很快,以后我在姑姑这所房子的居住权就受法律保护了。”8月17日,前不久刚领到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的禹州市民徐先生说。

据悉,徐先生手中的这份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是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的该市首份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此次居住权登记,权利人登记为徐女士,居住权则登记在其侄子徐先生名下。考虑到家庭财产安全及以后生活的长期居住保障需求,8月10日,徐女士与徐先生到禹州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居住权登记申请事项,希望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徐先生长期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大厅及时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为他们详细讲解居住权的权利边界、约定期限等政策规定,悉心指导双方准备居住权登记所需资料。

8月11日上午,徐女士与徐先生再次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合同签订与信息确认,工作人员即时开展资料核验、受理登簿、缮证等工作,当天就让徐先生领到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居住权是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主要用于保障老人、亲属等群体的居住权益,即使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已登记的居住权依然具备法律效力,从而有效化解家庭房产纠纷,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保障需求。该业务的成功办理,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登记业务在禹州市正式落地,群众长期以来“房子不归我,也能安心居住”的期盼由此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