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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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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许昌晨报

九家法院携手签约司法协作共护生态

日期: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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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8版:平安许昌·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8月4日,鄢陵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辖区内的鹤鸣湖风景区,采取发放宣传页、答疑释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乔瑞峰 摄

  8月14日,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干警在襄城县八七广场开展生态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休闲群众发放宣传彩页,讲解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养成文明生产生活习惯。 潘国庆 摄

本报讯 (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崔佳 葛梦阳)8月12日,在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共同见证下,豫中平原生态亚区九县(区)基层人民法院,即襄城县、鄢陵县、魏都区、建安区、源汇区、舞阳县、临颍县、郾城区、召陵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豫中平原生态亚区九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文旅融合发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承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纲,强化跨域司法协作,合力打造区域特色司法保护品牌,为豫中区域生态保护和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豫中平原生态亚区山水相连、文脉相通。北汝河、颍河、沙河、澧河等水系贯穿全域,孕育了沙河国家湿地公园、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鹤鸣湖国家湿地公园、鄢陵国家花木博览园等国家级生态保护地。同时,区域内集聚灵井“许昌人”遗址、贾湖遗址、三国曹魏文化、许慎汉字文化等核心历史文化资源,是中原文化旅游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高质效地推进生态治理、文化保护,需要各地法院齐心协力。为此,作为相关领域案件的集中管辖法院,襄城县人民法院发起,推动九县(区)基层人民法院共签《协议》。该协议共六章二十四条,聚焦生态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涉文旅纠纷诉讼服务与多元化解三大领域,明确将九县(区)范围内2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0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多处国家级生态保护地纳入协作保护范围。

依据《协议》,各方共建联席会议、日常联络、信息共享与案件会商、队伍共建与品牌共创四大协作保障机制,约定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至少开展1次业务交流与联合培训,共同打造区域特色司法保护品牌。其中,在生态保护方面,建立跨区域涉文旅生态环境案件协作机制,联合推行“保护地巡回审判+生态修复”工作模式,在核心湿地公园、重点景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方面,建立跨区域文物犯罪案件协同打击机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同保护区域公共文旅品牌;在涉文旅纠纷化解方面,开通涉文旅案件“绿色通道”,推动“小事不出景区、大事协同处置”。

据了解,襄城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在环资审判领域探路先行。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集中管辖许昌、漯河两地9个县(区)的环资案件,推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模式,2025年以来共审结各类环资案件16起,实现零改判、零发回重审。聚焦跨区域联动,襄城县人民法院横向联合8家法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纵向联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常态会商、纠纷联调机制,使环资行政案件调解率达78.6%。聚焦恢复性司法,该法院建成骆驼岭、紫云山、北汝河湿地公园等多个司法生态修复实践点,灵活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栽植苗木3000余棵,投放鱼苗4万余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