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关系就能上名校?“人生捷径”竟是敛财陷阱
日期:07-27
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肖鸣 昌子芮)托关系、走后门,就能让孩子上名校?看似诱人的“人生捷径”,实则是诈骗分子精心编织的敛财陷阱。近日,经建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杨某诈骗案二审尘埃落定:杨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杨某今年34岁,2016年与于某(另案处理)相识相恋。由于身负巨额外债,生活举步维艰,二人将眼光瞄向身边的亲戚朋友,精心编织弥天大谎。杨某对外宣称自己是郑州某高校教师,是该校校长的“干闺女”,大伯则是该校某院系“一把手”,能轻松拿到招生内部指标。于某则全程配合演戏,将杨某的“通天关系”四处宣扬,亲戚朋友都对其身份深信不疑。
2019年,杨某无意间得知于某的表姐孙某正为即将升入高三的儿子高考发愁,遂谎称其所在高校的教师子弟享有内部名额,但需要提前花钱建立艺术生档案锁定资格。孙某没有怀疑,当即给杨某转去11万元。
锁定内部指标、疏通招生办关系、给校长导师送礼、交预留学费、协调档案调转、找人替考入学……从孩子高三备考到大学录取,从专业选择到入学就读,每一个环节都成了杨某索要钱财的借口。两年内,孙某先后向杨某、于某转账98.43万元,交付现金25.3万元,并赠送价值1.15万元的高档手机。2020年,孙某儿子高考成绩超二本线87分。杨某以报考大专更易调取档案到其所在高校为由,怂恿孙某儿子报考郑州某专科学校。
之后,杨某承诺的升学事宜始终毫无进展,孙某意识到被骗,多次要求杨某退还钱款。杨某不仅拒不退钱,还拉黑了孙某。2024年12月,孙某向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报案。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针对杨某的无罪辩解,承办检察官一方面通过高校官方人事记录、杨某社保缴纳凭证,戳破杨某“在职高校教师”的虚假身份;另一方面整合多名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资金流水、消费记录等系列证据,完整还原杨某骗取钱款、肆意挥霍的全部犯罪过程,构建起完整闭合、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链条。
2025年12月,建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对杨某提起公诉。今年3月,一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杨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