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自豪(身份证号:411002********516)同志:
你系我公司的劳务人员。自2026年5月20日起,你在未向公司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无故旷工,至今未到岗履职。
你的连续旷工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你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在此期间,我公司已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多次联系你本人,但你始终未予回应,亦未到岗、未办理任何离岗及续假手续。
为严肃公司管理制度,保障企业正常用工秩序,现依法登报公告:请你自本公告登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若你在上述期限内逾期未到、拒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视为你本人单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将依法依规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后续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征信影响及各类后续纠纷,均由你本人自行全部承担,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公告。
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