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营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特此公告:
对于完成变更前的债权债务(包括抵押和担保)和经济纠纷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孝坤、股东马建林、陈冬冬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此前未了结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与新法定代表人蔡廖友、新股东蔡廖友无任何关联,变更后的新法定代表人和新股东不承担变更前的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营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