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唐蕾 刘丽艳)“救助金前几天已经收到了,等赔偿款一到手,我先把治病欠的钱还完,以后再去医院复查拿药也不用发愁钱的事了。要不是检察院支持起诉,我真不知道这事儿该咋办了……”4月15日,接到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黄某说起近况言语中满是感激。
黄某家住建安区将官池镇,今年46岁。2025年11月13日21时30分许,黄某像往常一样驾驶二轮电动车接孩子放学,行至村头时被掉落的3根电线勒住脖子,突如其来的巨大惯性瞬间将她连人带车刮倒当场陷入昏迷。苏醒后的黄某联系了家人,家人随即报警,并将黄某送至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黄某有脑震荡、面部损伤、颈部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等多项伤情。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经多方走访、实地核查与权属确认,最终查明涉案3根线缆分别属于3家网络公司。但3家单位均消极应对,拒不出面协商赔偿。因事故发生在夜间,现场无监控摄像头,也没有目击证人,公安机关出警后为保障公共安全已将涉案线缆剪断,黄某客观上无法固定直接侵权证据,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今年1月,建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黄某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支持起诉申请。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核实案件事实、伤情状况、家庭经济情况。此次事故中,虽然无法区分具体是哪一根线缆直接导致黄某受伤,但3家权属单位均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为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正、精准高效,今年2月,该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涉案3家单位作为线缆所有人、管理人,未履行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义务,致使线缆脱落伤人,应当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同意将3家单位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月21日,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积极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今年3月,3家单位与黄某达成调解协议,分别向黄某支付赔偿金7000元,总计21000元。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黄某的家庭并不富裕,其本人肢体三级残疾,出行本就不便,还要抚养多个子女,照顾年迈无劳动能力的公婆及患有精神残疾的小叔子和小姑子,全家生计仅靠丈夫务工与黄某打零工维持。受伤后,黄某失去收入来源,医疗费、生活费、子女学杂费叠加,家庭陷入严重经济困难。
承办检察官及时将该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黄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很快,8000元司法救助金被送到黄某手中,切实缓解了黄某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