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2.加强员工培训
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员工掌握“一懂三会”(懂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新招录、新轮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需持证上岗。
3.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定期检查维护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防排烟等系统,确保完好有效。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器材配置齐全,消防水源供水可靠。
4.保持通道畅通
生产作业区严禁占道堆放货物,预留不少于2米的人行通道,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锁闭、封堵或占用。
5.规范仓储管理
库房仓储区严禁超量、超高储存,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物资蓄热自燃。进入丙类可燃物品库房的车辆、设备应安装防火花溅出装置,采取防静电措施。
6.控制火源电源
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禁止携带火种、动用明火、吸烟,设置醒目警示牌。电气线路、设备与周围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7.严禁违规设置宿舍
生产区、库房仓储区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
8.强化巡查检查
生产期间每半天对生产车间、可燃物品库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等巡查一次,夜间生产每2小时巡查一次,超量生产或先天条件不足时增加巡查频次。
9.制定应急预案
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演练,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建立联勤联动机制。
10.杜绝违章作业
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严禁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明火作业时,办理审批手续,配置足够消防器材,清除附近可燃物,作业后检查火源熄灭。
(时俊聪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