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孙紫睿)3月29日,在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当场履行2万元。当日,经执行干警不懈努力,这起案件以和解方式成功结案。
2014年,张某向单某借了一笔款项,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期还款。在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单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始终未能履行。2022年11月,单某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3月,由于采取多种调查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终结此次执行程序,该案成为终本案件。
在案件终本期间,执行干警始终秉持“终本不终止”工作理念,持续跟进案件办理线索,动态关注被执行人相关情况。今年3月,申请执行人单某向执行法官提供重要线索,执行干警梁维滔立即行动起来。
梁维滔第一时间尝试与被执行人张某沟通协商,但张某以工作繁忙为由推托。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梁维滔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专门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
梁维滔耐心释法明理,细致分析利害关系,同时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张某的实际困难,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特别是对张某,梁维滔讲明拒不执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明确指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申请执行人单某,梁维滔重点分析执行和解的好处,劝说其“退一步海阔天空”。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梁维滔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按照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当场履行2万元,承诺剩余款项分期支付。
从一纸判决到案款实际履行,跨越的不只是时间,还有执行干警对执行案件持续关注的韧劲。据悉,下一步,襄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以更实的举措、更硬的作风推进执行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守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