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丽艳 赵梦阳)画眉鸟鸣声婉转、外形灵动,深受人们青睐。那么,可不可以在家养几只?答案是不行!近日,经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男子因非法购买、运输画眉鸟被判刑。
赵某是天津人,喜欢养鸟,得知南方盛产画眉鸟,便心生购买饲养的念头。2024年11月,赵某驾车前往湖北恩施旅游,在未取得任何野生动物收购、运输资质的情况下,沿当地农村乡道非法寻觅,以每只100元的价格购买画眉鸟22只。随后,赵某携带所购画眉鸟返回天津,驾车行驶至建安区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其时已有3只画眉鸟因运输条件恶劣死亡。
“2021年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画眉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未经批准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无论数量多少,都是我国刑法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此案承办检察官介绍。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赵某辩称饲养画眉鸟在天津地区是普遍现象,花鸟市场亦有售卖。为精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依法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制定详细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取证。经公安机关赴天津走访调查,在天津市及当地两大花鸟市场均未发现饲养、售卖画眉鸟的行为。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画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依照《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核算,22只画眉鸟价值共计11万元。
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赵某非法收购、运输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造成3只死亡,其行为符合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遂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说起画眉鸟,很多人会觉得就是常见的笼养观赏鸟,可随意猎捕、交易。但即使是以前常见的观赏鸟,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后,将受到法律更为严格的保护。”此案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切勿因个人爱好或猎奇心理,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