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开庭断案。

合议庭成员认真评议案件。
核心提示
他们,不穿法袍,却在审判席上与法官并肩而坐,手握裁判关键一票。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
近年来,魏都区人民法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置于司法改革大局中谋划推进,在选任机制、培训体系、日常管理、履职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探索出一条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的“魏都路径”。2025年,该法院陪审率高达92.7%,陪审案件589件,让“无袍法官”真正成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强大力量。
今年1月,该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评为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规范选任,提升参审质效
“我是2021年被选为人民陪审员的,很意外也很惊喜!坐上审判席那一刻,真是神圣又庄重!”来自市直单位的刘同辉说道。
在魏都区人民法院,像刘同辉这样的人民陪审员有207名。他们通过随机抽选产生,来自各行各业。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为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广泛性与代表性,魏都区人民法院联合魏都区司法局、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成立专门的选任工作小组,制定《魏都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及联席会议制度,规范选任程序,截至目前已向区人大提请任命4批共349人次。
那么,如何管好用好、服务保障好这支“跨界”履职的队伍?“我们建立了常态化的培训指导机制,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陪审能力。”该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人丁伟介绍。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对于新任人民陪审员,该法院通过举办庄严的就职宣誓仪式,增强其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并聚焦审判实务、陪审职责、司法礼仪、职业道德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开展岗前培训,使其对司法审判工作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初步掌握履行陪审职责所需的基本技能和知识。
为让陪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该法院开展多轮次、高密度的业务培训与座谈,有效提升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陪审能力;积极对接陪审员所在单位争取理解与支持,缓解陪审员“工陪”矛盾;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格落实个案随机抽取要求,确保每一名人民陪审员都有平等参审的机会。
针对“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陪审难题,该法院建立涵盖各类专业背景的陪审员信息库,实行随机抽取与专业匹配相结合的模式,推动陪审员从“庭审旁观者”转变为“司法参与者、矛盾化解者”。
身为“无袍法官”,人民陪审员的一言一行关乎司法形象。为此,该法院建立司法作风监督机制,规范陪审言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切实维护司法的公正与权威。近三年来,该法院未收到任何关于人民陪审员的违法违纪举报。
优势互补,合力定分止争
魏都区位于中心城区,案件总量常年高位运行,2025年魏都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25975件,位居全市第一。定分不易,止争尤难。
某水果商行位于魏都区某路段,2020年因经营需要,与附近某酒店协商从酒店接电使用,约定电费单价为1.2元/度。后因酒店方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水果商行累计拖欠电费近23万元。酒店多次催要未果,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水果商行支付拖欠电费及利息。
立案后,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该法院民一庭庭长吴真真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徐宋娇、韩丽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徐宋娇今年38岁,是一名公司职员,2024年1月被选为人民陪审员。“收到参审通知后,我仔细看了看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庭审前,审判长也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同类案件基本情况、常见争议焦点和相关法律规定,让我们对同类案件有了初步的了解。”徐宋娇说。
法庭上,徐宋娇、韩丽红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举证、质证意见以及辩论观点,对案件涉及的电费计算依据、拖欠原因、双方履约过程等关键事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和把握。
“这年头做生意不容易,23万元对水果商行来说不是小数目。况且,此事因酒店失误而起。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后续可能面临上诉、执行等问题。老百姓到法院来是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走程序的。我觉得还是再调调,毕竟双方合作了那么久。”徐宋娇在合议时提出。
在调解过程中,徐宋娇积极配合审判长,从普通群众的视角和社会常理出发,耐心向当事人分析诉讼风险与时间成本,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从彻底化解纠纷、恢复正常经营秩序的角度考虑问题。
几经努力,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徐宋娇、韩丽红依法在调解笔录上签名,与审判长吴真真共同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人民陪审员虽然大多非法律科班出身,但其基于常识常情常理形成的朴素认知与法官专业判断恰好形成优势互补,有助于法官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的尺度,也有利于化解纠纷案结事了,让司法不仅有法律的力度还有民生的温度。”吴真真表示。
“对口”参审,填平“专业鸿沟”
法官虽是法律专家,但并非“无所不知”。面对审判中的“专业鸿沟”,他们也会陷入“认知困境”。
“为有效弥补法官在建设工程等专业性较强领域的知识盲区,我们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选取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组建团队,在坚持随机分配的原则下,抽选陪审员参与‘对口’类型案件审理,确保案件事实查清、法律适用准确。”丁伟说。
李营营就是其中之一。今年45岁的李营营是许昌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技术总工,2024年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
“建设工程行业具有流程复杂、周期长、涉及主体多等特点,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术语、工艺和行业惯例。在陪审中,我只是发挥了一点‘翻译’的作用,把一些专业问题转化为更易理解的日常语言。”李营营谦虚地说。
2025年6月,李营营参审了一起时间跨度长达十年之久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本案中,原、被告争议焦点集中于工程价款的准确认定,原告主张工程款数额1696万余元。
被依法随机抽取参审后,李营营庭前细致阅卷,对双方提交的数百页财务票据、账目凭证进行了初步梳理。庭审中,李营营认真听取双方诉辩,敏锐地捕捉到款项支付流程、票据与账目对应关系等关键细节。在合议庭评议阶段,针对“如何准确认定案涉工程价款”这一核心争议,李营营通过对原告提交的224张有效发票与被告财务账册进行交叉比对与专业审计分析,发现被告账面显示的相关工程支出总额为1437万余元,扣除已付款项后,期末账面欠款仅为600万余元,与原告主张的1696万余元相差悬殊。针对原告举证的证明及审核决算报告,李营营发现这些文件所列项目与已开发票项目和时间均存在一定重合,无法区分该部分证据所涉及的工程款是否包含在原告已经开具的发票中。此外,李营营还发现原告所称的“先开具开票、后审批付款”的交易习惯,与其主张的“存在部分工程已完工决算但未开票”的情形自相矛盾,已完工却不开票以待付款明显不符合行业惯例。
李营营并未局限于一般情理分析,而是积极、充分地运用其专业知识和审计思维,将案件证据进行清晰解构,发表了系统严谨、切中要害的分析意见,为合议庭明确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至关重要的专业视角。最终,合议庭全面采纳了李营营基于专业分析所提出的意见,依法作出判决。本案后经二审、再审程序,裁判结果均得到维持。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是法院里的‘民间智囊团’。未来,我们将继续深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让司法民主的根基更加牢固,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得更广、更暖。”该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沈永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