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亢奕嘉)“拖了近三年的货款终于回来了,非常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我们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2月26日,农历正月初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6号审判庭里,北京某公司负责人通过线上方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后感慨地说。
这起涉企案件要从2019年说起,北京某公司与一家大型国企签订采购合同,为后者在许昌某重点项目供应钢材。然而在项目推进中,双方就款项性质及利息计算产生严重分歧,最终对簿公堂。
案件的二审阶段正值2025年岁末。“这笔货款对作为小微企业的北京某公司而言,关乎企业生存和员工年终薪资;而对涉诉国企而言,尽快化解纠纷,维护商业信誉,同样重要。”此案承办法官肖洁敏锐地抓住春节这一关键节点,从1月28日(农历腊月初十)起,积极采用“线上+线下”调解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沟通,一边向国企释法明理,引导大型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一边为北京某公司分析诉讼风险,引导其立足实际,在利息计算上互谅互让。
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双方在付款金额、方式、时间节点上多次拉锯。基于法官的有效引导,双方将心比心后各让一步。“春节是中国人最看重团圆的节日,让债权人拿着判决书过年,还是拿着‘真金白银’过年?”最终,涉诉国企展现了担当,同意在春节前通过供应链金融方式先行支付本息122万余元,北京某公司则在利息上作出让步。
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这笔款项如期到账,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2月26日,新春开工第三天,法官组织双方线上签订调解协议。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让企业在新春伊始收心、暖心、安心,更以鲜活的司法实践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把实质性化解纠纷贯穿办案始终,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