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双强。本报记者 牛书培 摄
2月9日,许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表决通过。报告从五个方面全面回顾了2025年许昌各项检察工作,明确指出202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坚决答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答卷。
●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08人,提起公诉3255人
●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依法不批捕495人、不起诉784人,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360人
●86%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2.8%
●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13人,附条件不起诉67人,111名迷途少年回归家庭、恢复学业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81件,回复整改率94.5%
●2553件群众信访案件实现“件件有回复”,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79件
●两级院60个集体、30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荣誉,24人入选全国、全省标兵能手和检察人才库
●9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人民检察院请示报告67次。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两项工作经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和全市党建调研优秀成果。
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坚持管育并举、内外兼修,一体推进“学查改”。用好系统内外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促改,两级院班子查摆整改问题49个。严格落实4个“十严禁”,深刻剖析违规吃喝8个方面危害,做实专项整治。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制定4项措施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5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428人次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案件化”办理代表、委员监督事项入选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一起正当防卫案件,获评全国“十佳检察办案故事”、全省检察好故事“特别贡献奖”。落实代表建议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机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代表、委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事例一等奖。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协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许昌建设
标本兼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08人,提起公诉3255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497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恶犯罪229人。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34人。积极助力防化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1人。发挥“宽”的教育感化作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依法不批捕495人、不起诉784人。依法严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6%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2.8%。
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提起公诉246人。依法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13人,附条件不起诉67人,落实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111名迷途少年回归家庭、恢复学业。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如我在诉”化解矛盾纠纷。2553件群众信访案件实现“件件有回复”,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79件。立足职能化解重复信访案件157件,组织公开听证468件次。禹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听证优化监管措施,帮助1名社区在矫未成年人重返校园,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积极履行反腐败斗争检察职责。起诉职务犯罪71人,办理7件省管干部大要案。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人,2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依法护航“两融五城四跃升”
依法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农业强市实现新跃升。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63人、侵害企业权益犯罪87人。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31件。办理涉企民事裁判、执行不当和民事终本执行监督案件61件。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犯罪24人。扎实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依法保障3个县(市、区)59万名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
依法助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实现新跃升。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涉民生案件2393件。用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68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依法督促注销执业药师挂证864人、关停不符合资质的药店75家。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起诉涉医保基金诈骗犯罪21人。用心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325人。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法支持提起民事诉讼52件,对85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9万余元。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9份。
依法助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新跃升。持续提升“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效能,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件。
依法助力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实现新跃升。扎实开展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年行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建设独具魅力的人文许昌。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打造钧瓷文化“1341”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神垕钧窑址,工作经验被省委办公厅转发。
持续提高监督质效,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5件、撤案92件,纠正漏捕37人、漏诉13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070件,提出纠正意见291件。对不需要羁押的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8人次,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的督促收押收监62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51人。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5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7件。扎实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68件。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依法助力小微企业解决长达15年的异地“执行难”问题。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行政执行活动、行政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检察建议79件。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360人。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81件,回复整改率94.5%。联合税务机关开展成品油综合治理行动,促推追缴漏税、滞纳金2300余万元。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军人军属优先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加强检察自身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持续优化检察管理。对市本级2024年以来办理的重点案件开展全面评查,引导两级院做实每案必检,9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2件检察监督类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大力强化“清廉许检”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化“组组会商”工作机制,加强纪律作风督察、执法督察,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严格执行省人民检察院“四张清单”,两级院填报“三个规定”有关事项591件。
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加强拔尖人才培养管理等机制,组织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培训、业务练兵,两级院60个集体、30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荣誉,24人入选全国、全省标兵能手和检察人才库,2个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十优文化品牌。
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重要要求,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市委全会部署,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坚决答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答卷,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擦亮绝对忠诚政治底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自觉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完善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起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制约,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坚持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己任,切实增强护航发展履职成效
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围绕许昌“十五五”规划和“两融五城四跃升”战略部署,持续完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举措。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大力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助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许昌、法治许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保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好民生案件、民生实事,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
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自觉担当维护司法公正检察责任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焦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化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探索建立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大力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坚持以全面从严治检为保障,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过硬队伍
认真落实“五个进一步到位”重大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字当头、一严到底整治违规吃喝,扎实推进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健全完善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