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我局拟将位于五里岗路以东、屯里街以南的146092.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许昌学院,作为许昌学院医学院项目用地。
如对上述宗地有任何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2988610),期满后我局将上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审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