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反假货币宣传活动
日期: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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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叶子涵)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现金交易量激增,为维护良好货币流通秩序,增强公众反假货币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郑州银行许昌分行基于日常服务中遇到的常见问题,积极开展反假货币知识宣传活动,与广大市民群众携手共筑反假防线,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不法分子常利用人们麻痹大意、贪图小利等心理,用五花八门的手法实施诈骗。了解常见诈骗手法可以有效预防假币侵害:
手法一:假币找零法
不法分子常用大面额假币购买小额物品的方式,骗取找零的真币。使用这种方法时,通常会谎称有急事,要求收银人员尽快找零。小超市、杂货店常遇到此类骗局,特别是光线比较昏暗的商铺在收银时一定要多加防范。
手法二:以假换真法
不法分子购物时先拿出百元真钞,待收银人员验明真假后,又谎称有零钱。收回真钞后,再说零钱不足,趁机将真钞换成假钞。收银人员因此前已验过真伪,再次收钱时往往会大意而误收假钞。
手法三:先撕角后调包
有些小贩在卖东西时,先收到顾客的真钞,再将事先撕角的假钞与真钞调包,然后借口纸币缺角要求顾客换一张,这时顾客往往不会看收回钞票的真伪而造成收到假钞。
手法四:错版币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专门制作、兜售所谓的“错版币”,利用人们渴望一夜暴富心理,实施“错版币”诈骗。其实,所谓的“错版币”是不存在的,而是人为制作的变造币,属于假币范畴。因此,所谓“错版币”属于毫无价值的假币,没有任何收藏价值,请大家增强防范意识,谨防“错版币”陷阱。
郑州银行许昌分行提醒:如果误收假币,请不要再继续使用,应上缴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公安机关。如果知道是谁向您支付了这张假币,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进行后续处理。如果发现有人制造、买卖、持有假币,应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伪造、变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走私假币等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假币犯罪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郑州银行许昌分行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旨在增强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帮助广大市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远离假币侵害,净化现金流通环境,为筑牢地方金融安全防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