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钱款一家人闹矛盾法官用心调解续亲情
日期:02-05
“感谢您的公正调解,不仅帮我们分清了款项,而且保住了我们的亲情。”1月28日,签订分配协议后,张某的父母向禹州市人民法院古城法庭庭长连文静致谢。
当日,古城法庭法官以法理为基、以亲情为桥,经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既守护了法律公平,又维系了家庭温情。
这起案件中,因张某在交通事故中意外离世,其家人获得赔偿近120万元。没想到,这笔承载着慰藉与保障的款项成为引发家庭矛盾的导火索。由于在赔偿款分割上未能达成共识,张某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儿媳司某和孙子诉至古城法庭。
死亡赔偿金本质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离世导致生活资源减少或丧失的经济补偿,属于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财产。考虑到赔偿款涉及当事人核心权益,为避免款项转移导致判决难以执行,古城法庭根据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审查后裁定冻结被告司某账户中由其保管的部分赔偿款,为案件后续审理与执行提供保障。
就此案,连文静深知,单纯的判决或许能划分财产,却可能彻底割裂亲情。因此,她并未简单就案办案,而是先梳理案件事实,深入了解双方矛盾的根源。原来,张某的父母年事已高,担忧晚年生活无依,还有共同债务需要清偿,希望通过分割赔偿款获得稳定保障,清偿共同债务。被告司某则认为,其作为死者的妻子,同样享有合法权益,且孩子尚未成年,需要花钱的地方有很多。双方的诉求皆有合理之处,之所以产生矛盾,是因为缺乏有效沟通与相互理解。基于此,连文静决定搭建沟通桥梁。
第一次开庭,原告张某的父母准时到法庭,但被告司某没有出现且不接电话。结合实际,连文静带领书记员登门找到司某,向其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共有物分割、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赔偿款的性质与分配原则,做其思想工作。在法官的努力下,司某表示愿意到庭应诉,并重新定了开庭时间。
1月28日,案件再次开庭。当天一大早,原告、被告及双方家人均到庭。庭审期间,连文静协同法官助理开展多轮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回忆昔日家庭和睦的点滴,换位思考彼此的难处,唤醒双方对亲情的珍视,促使双方在明法知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调解工作持续到当日13时许,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芥蒂,自愿达成一致分配协议。在法官的主持下,近120万元赔偿款根据各方实际需求、生活状况及法定权益进行合理划分,既保障了原告的养老需求,又兼顾了被告及其儿子的生活与成长开支。协议达成后,被告按约定履行款项,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措施,双方在法庭上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