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名个体工商户、3家单位等获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表彰
日期:01-30
本报讯 (记者 付家宝 通讯员 谢矛)1月29日,记者从许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范围内表现突出的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来自我市的赵利炜、沙闪闪、蒋占垒3名个体工商户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许昌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长葛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中心)、鄢陵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中心)3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长葛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中心)秘书长李玉浩、许昌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副主任郭莹莹被评为“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个人”。此次河南省共有10家单位被评为“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许昌市占3家,数量居全省首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个体工商户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表彰既是对个体私营经济主体守法经营、奉献社会的肯定,又是对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服务发展、积极作为的认可。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深化改革的推动者、能力素质的提升者、党的建设的组织者”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