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办好案一心为民获“双赞”
日期:01-29
本报讯 (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王震)一起案件,两面锦旗。1月27日,记者从鄢陵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法官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公正裁判解民忧,以细致服务暖民心,通过办好一起案件,收获了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这是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系陈某。2024年,陈某的妻子通过网上平台为陈某投保2份同样的重疾险。按照保险合同,单次重度疾病保险金30万元,特定重症关爱保险金9万元,轻度疾病保险金9万元。
2025年2月,在保险有效期内,陈某突发重病,被家属紧急送往医院,在ICU抢救期间,持续使用呼吸机超96小时,多次昏迷程度评分低于5分。经原告申请,保险公司赔付涉案2份特定重症关爱保险金共计18万元。至于原告申请赔付的单次重度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评分系医院使用镇静类药后所得,不符合赔付条件,不予赔付。
对陈某家庭而言,保险金如同救命稻草。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让他们一家人陷入绝望。沟通无果后,陈某诉至鄢陵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袁伟建聚焦核心争议,认真核对保险合同条款,细致核查病历材料。法官助理徐琪琳全程严谨协助,梳理争议焦点,整理证据清单。两人共同努力,最终明确医院抢救用药不违背保险合同条款中“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一项。鄢陵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单次重度疾病保险金与特定重症关爱金属不同责任,依法判令保险公司赔付60万元。
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致力于调解。在办案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原告和保险公司达成协议。按照协议,保险公司支付理赔金54万元,此案办结。
对办案人员的努力,陈某的妻子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案后,她请人制作两面锦旗,一面题“法槌落下定纷争丹心一片为黎民”字样,一面书“细致严谨助庭审尽职尽责暖民心”字样,委托律师分别送给办案法官袁伟建和法官助理徐琪琳,以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