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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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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巨额名酒

日期: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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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赵志田 杜炜纯)本是为他人提供商品代储服务,结果却监守自盗,案发后又指使朋友转移赃款赃物。经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案于近日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张某今年58岁,2019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河南某公司总经理吴某。偶然间,张某得知吴某公司有大量高档白酒需要仓储,当即决定抓住商机,成立物流公司,在建安区租赁了二层仓库。2021年,张某与吴某达成协议,约定物流公司向河南某公司提供全面仓储、配送服务。

按照协议,河南某公司将高档白酒存放在物流公司一楼大仓库。张某以二楼小仓库更安全为由,将酒转移至二楼,并自己保管仓库钥匙。2022年下半年,河南某公司在仓库储存了大量高档白酒,一楼大仓库时有出货,二楼小仓库几乎不出货。

二楼小仓库存储了部分散装酒,张某为充面子,和朋友喝酒时偶尔偷拿几瓶。偷完散装酒后,他开始拆整箱白酒。为避免事发,他用刀子从下面把酒箱划开,把高档白酒换成提前购买的低价酒,再用胶带把箱子封上。后来,张某胆子越来越大,干脆谎称已与吴某协商好,向公司库管列明需要白酒品类及数量,直接派车分多次将一楼大仓库白酒拉走。

2024年11月,吴某和员工在盘点货物时发现问题,当即报警。案发后,张某仍心存侥幸,指使朋友赵某、郑某从家中转移40万元现金和零散烟酒到另一住处,又以不安全为由指使二人转移至郑某老家,试图隐藏罪证。

此案移送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细致梳理证据链,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聘请专业机构对被盗白酒进行价格鉴定,全面核查张某盗窃高档白酒的数量、品类、价值,明确张某盗窃的具体金额。

经查,2022年年底至2024年11月,张某采用整箱搬走、以假充真的方式盗窃6类717瓶高档白酒,经鉴定被盗白酒价格为275万余元。除上述白酒之外,张某还从仓库盗走不同种类高档白酒20余种,根据购买发票、入库单等,这些无法出具价格鉴定的高档白酒购买时价格为136万余元。

2025年9月,该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盗窃罪,赵某、郑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