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纠纷化解模式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日期:01-09
本报讯 (记者 张辉 通讯员 郭逸飞)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高效化解政府采购领域矛盾纠纷,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新型纠纷处理模式。该机制运行以来,已完成20起政府采购投诉的调解可行性评估,并成功通过调解化解了其中8起争议。
“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新型纠纷处理模式将协商调解置于优先环节,旨在通过柔性方式,减少争议升级,有效降低投诉发生率,全面提升采购工作质效。在实际工作中,市财政局秉持“柔性执法”“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建立标准化的快速响应流程,确保每一起投诉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规范登记、科学分类和清晰的责任指派,保障后续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对于尚未进入正式受理程序的投诉案件,市财政局组建专业分析研判小组,对投诉材料进行深入评估,精准识别适宜通过调解解决的争议。在充分尊重各方意愿的基础上,于2个工作日内启动调解程序,通过“邀请双方面对面”“线上调解”“案例参考”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新型纠纷处理模式的应用不仅显著减少了进入行政裁决程序的案件数量,节约了行政资源,更以平等协商、互相理解的方式,妥善解决了采购活动参与各方的实际矛盾,提升了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化和完善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分析研判的标准与流程,适时扩大调解机制的适用范围,加强对调解人员的系统性专业培训,提升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同时建立政府采购调解案例库,总结提炼并推广行之有效的调解经验与方法,持续完善“调解优先、裁调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不断夯实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基础,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