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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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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许昌晨报

主动申请调岗竟为截留货款

日期: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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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版:平安许昌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孙星)“我就是想撑过家里最难的时候,没想到一步错步步错……”孙某满是悔恨。谁也没想到,这个在公司勤恳多年的老员工,竟会利用送货代收货款之便,将本应上交公司的近20万元货款及预付款装入个人腰包。经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孙某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孙某今年46岁,2016年入职许昌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给市区几个大型商超送货,月薪5000元。工作时间久了,孙某摸透了公司的收款门道:市区大型商超从公司订购货物后,货款直接打至公司账户;周边乡镇小店铺因供货量少,大部分店主不会线上转账,货款为业务员代收,且公司允许部分未回款的账目后期补交。这个“漏洞”,让孙某心中渐生波澜。

孙某妻子体弱多病,常年需要药物调理,家里还有3个孩子要养,再加上房贷,日子过得捉襟见肘。2021年年底,妻子一场突发的手术花去6万余元,让本就紧绷的家庭经济彻底断了弦,孙某主动申请调岗负责乡镇店铺送货。孙某每天拉货下乡代收货款,晚上回公司便谎称“个别店铺老板外出,货款没结”,将钱截留自用。为了不被发现,他不断虚构新的未结算店铺,用新收的货款填补上次的“窟窿”。

随着家里的开销越来越大,仅靠截留货款已经不够,孙某又想出一个“歪招”,谎称公司推出让利活动,交预付款就能额外获赠同等价位的货物。因该订货方案比较划算,在孙某的游说下,大部分店主都选择交费5000元至20000元不等,孙某则以收款票据需要公司财务签字并加盖公章,只能后期补送为由,未向交费者开具任何交费凭证。

钱交了,可承诺的货物却迟迟没送到。店主一次次联系孙某,得到的只有百般推脱。察觉到不对劲的几名店主,直接拨通公司老板的电话,孙某精心编织的谎言被彻底戳破。

2022年11月,经与公司财务对账,孙某共侵占公司货款195123元,包括代收公司货款89561元,收取预付款82600元,还有约23000元的货物被孙某送给客户当人情。双方协商后,孙某写下欠条。2022年至2024年,经多次催讨,孙某偿还公司债务6000元,公司选择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孙某又分三次偿还3000元。

今年8月,此案移送至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检察院以孙某涉嫌职务侵占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的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涉案商贸公司存在财务监管、内部审计、流程管控、人员警示教育等方面的漏洞,遂向其制发风险提示函,引导其加强内部管理。同时,我们组织检察官,专门针对该公司业务员,开展了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专题法治宣讲。”该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