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达御景项目许昌市和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招聘临时管理人公告
日期:12-23
为推动保交房问题处置化解工作,拟启动鑫达御景项目许昌市和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鑫达御景项目许昌市和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
一、企业概况
许昌市和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2日,注册地址:鄢陵县城南关转盘南50米,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列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一级资质管理人机构;
(二)申报机构需承诺保证与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
(三)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四)申报机构(含主要从业人员)在近3年有从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案件的工作经验;
(五)申报机构具备融资、房地产专业经营管理等商业运营能力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该企业预重整工作的,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30时之前向鄢陵县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组鑫达御景专班报名:递交其资质证明、从业经验(应以受案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机构规模、破产团队建设以及参与竞争的优势、获选后的工作方案(面试)、书面承诺等相关材料(一式3份)。各机构指派参与评选人员必须是本案件办理人,没正当理由不允许随意更换。
四、临时管理人职责
依法依规按照重整程序进行预重整工作,完成预重整工作后向鄢陵县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组鑫达御景专班提交重整草案、草案通过后预重整工作结束。预重整和重整期间费用由管理人垫付。
五、报酬确定
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对投资人的引入、预重整方案的协商、制作及意见征集等付出合理劳动的,可以在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后向债务人收取适当报酬。由预重整工作专班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实际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综合确定。如临时管理人在该企业预重整结束后被评选为正式管理人的,预重整阶段的报酬和管理人报酬应一并核算,总额不得超过依照标准计算的管理人报酬数额。
六、风险告知
拟参加临时管理人竞聘的机构在预重整或重整程序中,若因债务人不具备重整价值、临时管理人的工作不适应实际情况或者自身能力无法满足重整的条件等因素,将不能再担任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按照其前期完成的工作量结合报酬方案确定阶段性工作报酬。
七、报名时间、联系人
报名期限截至2025年12月29日17时30分。
鑫达御景联系人:
支大东15290980888
鄢陵县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组项目专班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