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日期:11-27
本报讯 (记者 任佳琼 通讯员 郭彩玲)近日,许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第二阶段实地调查任务总体完成,在“三普”文物复查、新发现文物调查及数据审核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自“四普”进入第二阶段以来,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筹部署下,市“四普”办强化组织协调与督导指导,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级普查机构以县域为单位全面铺开实地调查。截至目前,全市实有文物资源总量达4600处,其中新发现文物788处,新发现率20.7%,实现县域新发现文物全覆盖。
在文物复查工作中,各县级普查单元对“三普”登记的3812处文物逐一开展实地核查与信息补录,全面完成复查任务,进一步完善了“三普”数据。新发现文物中,禹州市396处、襄城县163处、建安区93处、长葛市69处、鄢陵县59处、魏都区8处,充分贯彻了“应查尽查、应保尽保”原则。数据审核方面,市“四普”办严格落实省“四普”办质量要求,推行“省、市、县”三级联审制,组织专项培训与调研指导,目前已完成全部4600处文物的数据上传及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率100%,普查数据涵盖文物空间位置、保护级别、使用情况及保存状况等核心信息。
此次普查成效的取得,离不开多方合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两位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专题听取汇报,召开三次全市领导小组会议;18家成员单位协同发力,履行部门职责,形成协调联动格局;市“四普”办通过帮扶指导、业务培训等提升基层能力,各县(市、区)普查队伍全力冲刺;各级财政累计落实普查经费超280万元,配备无人机、北斗定位终端等装备,组建7支普查队伍共70余人,冲刺阶段4支帮扶分队下沉一线,通过专题报道、公益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征集有效文物线索102条,其中71条纳入新发现文物,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许昌市将全面推进“四普”第三阶段工作:开展第四轮数据质量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加快文物认定公布与资源目录建立,构建全覆盖、精准化的文物资源体系;遴选价值突出的新发现文物,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原则,推进县级普查单元实地验收;强化普查成果与文物安全管理结合,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