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志强因个人原因把壹张由许昌市瑞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票据(客户留存红联)不慎丢失,票据编号为2020022213,声明作废。如因票据丢失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与许昌市瑞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