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汉杰 通讯员 苏莹莹 刘洁)“感谢您耐心细致地普法讲解,让我们意识到门前的道路属于集体公共区域,不能为了占小便宜私自修建台阶。”日前,建安区桂村乡村民安某对成功调解其与邻居纠纷的人民调解员王晓亚表达了由衷谢意。
原来,安某家在翻建新房时,为图方便,故意将门前过道修成“八”字形,并加设台阶,导致两侧邻居及过往村民通行受阻,引发多起矛盾。
该村人民调解员王晓亚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走访。在与安某的妻子深入交谈中,王晓亚得知他们的孩子已到谈婚论嫁的年龄,便顺势引导:“孩子该找对象了吧?将来女方家里肯定会打听咱的家庭情况和为人处世。要是邻里关系一直紧张,人家恐怕不会说好话。再说,门前台阶这么高,进出都不方便,将来小两口买了新车,万一不小心剐蹭了,说不定还会埋怨你们呢。”
见对方有所动摇,王晓亚进一步劝导:“远亲不如近邻,大家乡里乡亲的,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事应当互相帮衬,而不是闹矛盾、结仇。更何况,门前道路属于集体公共区域,使用权归全体村民所有。你们修建台阶,既影响大家正常通行,也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如果邻居真去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你们依法也得整改。到那时,不仅台阶得拆,邻里关系也更难挽回了。”
王晓亚的一番话,让安某的妻子陷入沉思。当晚,她将此事与家人商议。全家讨论后一致认为,此前做法确实不妥。第二天,安某的妻子主动找到王晓亚,请她协助协调邻里关系。在王晓亚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的耐心调解下,安某家主动向邻居赔礼道歉,并将门前道路恢复原样,最终赢得了邻居的谅解。双方握手言和,重现往日和睦的邻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