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寇冠亭)9月19日,我市举行《许昌市集中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培训会议。来自市住建系统,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热源热力企业,以及全市主要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相关协会的近百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据了解,《条例》共7章42条,内容涵盖规划建设、供热用热、设施保护、应急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已于今年6月13日公布,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集中供热工作迈入全面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培训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官印聚焦《条例》核心条款,结合工作实际,从政府集中供热管理体制、供热规划建设关键环节、供热用热主体权责与义务履行、供热设施保护与应急保障、执法处罚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生动翔实、深入浅出的解读。解读既有政治高度,又有理论深度,为行业工作人员精准把握政策要点提供了清晰指引。
“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抓好《条例》宣传工作责任落实,推动我市集中供热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助力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