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早上7时,家住市区恒大绿洲小区的刘女士拎着几只颜色各异的垃圾袋走下楼。她熟练地将厨余垃圾投进绿色垃圾桶,把废旧纸张和塑料瓶投进蓝色的可回收桶。“现在大家都自觉分类,小区环境越来越好,看着真舒心!”刘女士笑着说。
这一生活习惯的悄然转变,与我市颁布实施的《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密不可分。《条例》第九条明确提出,公民应当自觉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并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我市相关部门积极响应,通过设置智能垃圾回收箱、开展宣传指导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激发了居民的参与热情。从过去的“随手一扔”到如今的“随手一分”,垃圾不再是“被丢弃的麻烦”,而真正成为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一环。
除了垃圾分类外,《条例》还涵盖了多项与公共环境密切相关的行为规范。例如:禁止在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电梯间、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非禁烟场所有未成年人、孕妇在场时不能吸烟;文明如厕,不占用残疾人专用卫生设施;进行野外徒步、露营、垂钓、观看演出等活动时,须自行清理废弃物等。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正逐渐融入市民的日常行为中,凝聚成现代城市的文明底色。
每一个人都是环境的守护者,也是文明的践行者。《条例》不仅是一纸文书,而且是一种导向,推动我们形成更加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自觉遵守、主动践行,我们生活的家园正变得越来越整洁、和谐、美好。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用行动书写文明,共同守护这座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