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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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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调包真钱假戏终成“真刑”

日期: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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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徐晓周 王丽婷)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他却利用他人的善良,多次用假币调包他人的真币。经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案于近日宣判,该男子犯盗窃罪、持有假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闫某今年53岁,无业,信阳人。2024年12月以来,闫某携带一摞面值100元的人民币假币,在河南省多地佯装租房,取得房东信任后,便以自己有急事为由向房东借用现金。待房东把现金交给闫某后,闫某趁机将自己携带的假币与真币调包,再称有事现金用不上了,将等额假币还给房东。闫某以这种方式先后盗取4名房东现金共人民币2.2万元。今年2月,办案民警在平顶山市叶县将闫某抓获,并在其驾驶的汽车内搜出面值100元的人民币假币260张。

“我选择的房东都是心软好说话的老人,他们警惕性差,把钱拿回去时不会检查。”到案后,闫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今年5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闫某涉嫌盗窃罪移送至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闫某被抓获时,其驾驶的车辆上还有人民币假币2.6万元,其行为还构成持有假币罪,应当以盗窃罪和持有假币罪对闫某数罪并罚。今年6月,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持有假币罪对闫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群众习惯使用手机进行日常消费,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群众现金使用少、警惕性弱的心态,以假换真。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识别假币的基本方法,在日常生活中收取现金时要仔细辨别。如果收到假币,立即报警并将假币上交公安机关。切不可为减少损失,明知道是假钞却仍然使用。一旦使用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样构成犯罪。”此案承办检察官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