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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许昌晨报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日期: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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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版:民生经济       上一篇    下一篇

规范充电行为

控制充电时长:一般8至10小时完成充电,避免整夜充电。

使用合规充电器:选择原装或质量合格的充电器,避免使用劣质或改装充电器。

禁止“飞线”充电:不要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使用集中充电设施。

充电环境安全:充电时远离易燃物,保持充电器通风散热,避免覆盖或遮挡。

正确停放车辆

禁止在公共区域停放: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停放在指定区域:将车辆停放在集中停放点,避免占用消防通道或公共空间。

避免违规改装

不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动力源、电池或加装音响、照明等设备,以免破坏电气线路,引发火灾。

选购合格产品

购买有国家合格生产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避免使用“三无”或假劣产品。

加强日常检查

定期检查车辆电线、电路,避免线路老化、磨损导致短路。

如发现充电时电池发热量过大、有焦煳味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充电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

禁止进楼入户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进入室内充电,避免发生火灾。

(时俊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