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10时在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珠湖农场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1:报废服装加工设备一批(包含格力空调、美的空调、绘图机、联想电脑、针式打印机等),合计约535台/套。起拍价:2.78万元,竞买保证金:0.5万元。
标的2:机器设备一批【包含摊粮机装置、黄海金马拖拉机、改装版摊粮机装置、装载机(YN36、ZL940)、自卸低速货车(附带水罐)、自卸式三轮车等】,合计约15辆/套。起拍价:4.0464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二、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16时止。
三、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山东卓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卓德评报字(2026)第0317-1号《评估报告》、江西正联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正联评报字(2026)第0917号《评估报告》。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公告期间,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瑕疵不作任何担保,对其经济价值、使用价值亦不作任何保证。
3.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清转运履约保证金。
4.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清转运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所有款项后,由委托人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标的的数量无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5.标的交付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清转运工作,清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须在委托人交付标的后5日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工作。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委托人有权拒绝交付剩余标的并将剩余标的交付于第三方综合利用。
7.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工作,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由委托人退还清转运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意向竞买人凭有效证件到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或通过微信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汇入【账户名称: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号码:200103090000088164,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
详情咨询:15727521915(王先生) 13907036630(裘先生)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55号1-302
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