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贤
藜蒿炒腊肉——这道既普通又不寻常的菜端上桌,品味的何止是食物的美感:野蒿的辛香,干椒的浓烈,腊肉的深沉。脆嫩爽口的蒿茎,分明裹挟着人间烟火,生活情趣。对饱啖鸡鸭鱼肉的现代人来说,它调剂了嗅觉,丰富了味蕾,不啻是珍馐美馔。一口下去,仿佛咀嚼着整个早春的暖意。于是,它成了人们尤其是鄱阳湖人一份久久难以释怀的初春情结:吃不到藜蒿的春天,总像缺了点什么。
藜蒿,又名蒌蒿、白蒿。它在历代典籍中的记载颇为丰富,核心特质只有四个字:傍水而生。江岸、湖滩、沼泽——这些湿润之地,是它世代繁衍的故土。它的根在泥里盘根错节,在表土下十到十五厘米的范围内悄悄蔓延,耐湿、耐肥、耐热,唯独不耐旱。早春时节,严寒尚未散尽,它便从湿软的泥土里探出了头。紫红色的嫩茎,羽状的叶子,细碎如茴香,背面蒙着一层灰白的绒毛,掐下一根,断口处立刻涌出一股浓郁的辛香,伴着清亮的草汁,在指间弥漫开来。那香气带着一股子野性,一下子把人的情绪拽到了春的蓬勃生机里。
民间有句谚语,把藜蒿的脾性说得透彻:“正月藜,二月蒿,三月作柴烧。”不过二十来天光景,它便从鲜嫩可人的佳蔬,长成了一株无人问津的枯草。吃藜蒿,吃的便是这“抢”来的鲜香——抢在春老之前,抢在它头也不回地粗壮之前。
现代人对藜蒿有个误会:以为它从古至今,都是食其嫩茎。恰恰相反,古人对藜蒿产生兴趣,是从它的根开始。这从古人食用它的记载中,可以得到印证。
小时候,有年春荒,我也随母亲渡河,到鄱江南岸的草坪上挖蒿根。挖回来后,母亲把它捣碎滤粉,做成团团当主粮。可想而知,那东西吃起来远没有嫩茎的香美,涩涩的,嚼在嘴里满是浓重的野蒿味,吞咽起来十分吃力。问题是若没有它腹内便饥肠辘辘,空荡荡地不断痉挛,咬咬牙吞进肚,使胃充实起来,吃吃就变顺溜了。不过,此食下肚,肠胃不免要受些折磨,尤其是出口。然而,它能活人以命。比起饿死来,孰重孰轻!
早在十六世纪,藜蒿活人之功,李时珍已写入《本草纲目》。而真正让我心头一颤的,却是另一位同时代的文人——王磐。
这位高邮人,自号西楼,一生不仕,却在明正德年间江淮连年灾荒之际,做了一件救命的实事。彼时饥民枕藉于道,争采野菜充饥,然“形类相似,美恶不同,误食之,或至伤生”。王磐悲悯于心,在去世前一年编成《野菜谱》,收可食野菜六十种,每种绘图、附注,并配歌谣一首——不识字的百姓,听一遍便能记住。藜蒿赫然在列:
“采蒌蒿,采枝采叶还采苗。我独采根卖城郭,城里人家半凋落。”
明朝大学者徐光启,将这本书全文收入《农政全书》,使它流传更广。少年鲁迅在藏书堆中翻到《农政全书》所附的《野菜谱》,“从头到尾抄了下来,并影描了六十幅插图”,自述此书让他从情感上与“下等人”接近。
王磐终身不仕,自称“不登科逃名进士”,非是他无才,也不是因户籍。其实他家世不薄,其父曾任莆田知县,而他偏偏却选择远离仕途,可以闭门不管前程,却不忘世间的苦难,编《野菜谱》让饥民认得能吃的草。这份“不合时宜”的慈悲,原来是他的“劣根”。
曾经,我被古籍中关于藜蒿“采卖至以数百石船装之”的记载所迷惑,误认为那个时候的藜蒿因鲜美而供不应求,诚如今天般深得人们青睐。后来终于明白,它“采卖至以数百石船装之”的走俏,实际上是救人以命的蒿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