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上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日期:08-25
根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的确定,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90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关于上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上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市各县(市、区)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二、各选举单位应选的上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87名,预留机动名额3名。
三、分配到各县(市、区)的上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根据各县(市、区)人口变化情况,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略有变动,上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具体名额分配(不含市直单位推荐名额)如下:信州区29名,广丰区43名,广信区40名,玉山县32名,横峰县17名,弋阳县25名,铅山县28名,德兴市22名,婺源县22名,万年县24名,余干县48名,鄱阳县66名,总计396名。
四、按照上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百分之二比例,分配给驻饶人民解放军应选代表名额10名(含市直单位推荐1名);分配给驻饶武警部队应选代表名额1名。
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上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中安排市直单位推荐的代表名额81名,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各县(市、区)、驻饶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选举。
六、上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适当增加社区工作者、新就业群体代表。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严格把关,防止比例过高。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保持适当比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数量。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七、上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在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驻饶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军人代表大会上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