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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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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清江中学”房地产租赁权(5年)拍卖公告

日期: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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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受委托,江西天一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27日(星期四)14时30分,在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2-3层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名称 坐落 结构 建筑物总参考面积(㎡) 租期 租赁关系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首年 总租金(5年)

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清江中学”房地产租赁权 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 砖混 7207.2 5年 原租期至2026年8月31日止 268107 1356621.42 50000

二、拍卖方式:仅有一名报名则协议成交,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正捷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正捷[2026](房估)字第0700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内容仅限评估报告中的标注,不包含装修及室内物件或其他设施,租赁房产的面积、状况、性能、新旧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次租赁房产未办理权属证明,公告的房产面积仅供意向方参考,届时租赁权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功及成交总价。

3.租赁用途为办学,无免租装修期。

4.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前三年租金按成交价计,第四年、第五年租金增加3%。

5.租期5年。若承租方是原承租人,租期自2026年9月1日开始计算,若不是原承租人,租期以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

6.本次招租,原承租人在同等拍卖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承租方非原承租人,需按新增建筑物剩余使用价值及配套办学设施共计982586元进行折旧补偿,详情请见《资产评估报告书》【赣正捷评报字(2026)第04002号】。

7.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缴纳50000元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8.承租方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违规项目,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及污染环境物品,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自投资金、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自行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自觉按规定和标准缴纳相关费用,自觉遵守招租方及所辖区域的统一规划及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9.承租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环保责任、政府要求承担的义务,以及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责任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10.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不当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装修计划需经招租方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自行承担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在装修施工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安全施工,自行承担所有安全责任事故。

1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整体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已收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租赁权拍卖前的房屋基础设施由招租方负责完善,租赁权交付后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维护及维修;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确保房屋基础设施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13.租赁关系结束时,承租方不得以装修等名义向招租方要求经济补偿,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基础配套设施,不得损坏或拆除不可移动的资产,可移动的资产自行负责在约定时间内搬离完毕,否则无偿归属招租方。

14.租赁权拍卖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拍卖成交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拍卖成交后,承租方的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买成功者,竞买保证金退回原账户。

16.承租方应付价款及期限:自拍卖成功次日起计10日内,承租方应付清首年成交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拍卖方佣金。

17.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全部付清应付价款后5日内,招租方负责与承租方根据相关约定签订租赁合同。

18.租赁权交付:若承租方是原承租人,则视同已交付;若不是原承租人,交付时间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确定。

19.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有意向者均可在公告的报名期内,凭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前来报名;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到江西天一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01442700016】。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详情咨询:18070436869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3-8337993

查询网址:https://srcq.srggzy.com/

江西天一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